贵港市桂宝钢铁材料研究院筹备组:
你筹备组《关于贵港市桂宝钢铁材料研究院成立登记的申请》等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贵港市桂宝钢铁材料研究院成立登记。
贵港市桂宝钢铁材料研究院成立后,要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和登记章程进行日常管理和开展业务活动,同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贵港市民政局和业务主管单位贵港市科学技术局的监督管理。每年按时接受年度检查。
此复。
贵港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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